x
x
新闻公告

继续教育换证(制证)通知

时间:2015-09-15 来源: 作者: 浏览:

各单位:

现将继续教育换证(制证)通知如下,请尽快执行。

1.2014年通过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公需课培训的人员,请将旧证及成绩证明单、新证交本部门/单位,由学校组织换证;

2014成绩证明单请在“证书管理号”正上方加写本人身份证号,(格式:身份证号:×××××××××)写好后,夹在证书内;

2.2014年在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公需课培训人员,请将成绩单(如成绩单未领,可不交)夹在新证内交本部门/单位。

3.新证签发机关一律为: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4.新证内容未写者,请将名字用铅笔写在证书姓名栏,由学校统一打印;已手写者不用再用铅笔标记。(请按照规定贴上照片,将由学校统一加盖钢印。)

备注:1.证书管理号指各单位通过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所申请的号码。

2.有旧证者,因一身份证号仅能申请一证书管理号,等旧号处理后,再申请新号。

3.以部门/单位分类(咸职院、陕邮分开)统一将证书交至人力资源处(个人不接受单独受理),截止日期9月16日下班前。

4.新证指上学期由人力资源处统一至人社厅申购的。

人力资源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