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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部课程考试管理规范

时间:2015-04-29 来源: 作者: 浏览:

考试工作是检验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同时对教风和学风有着导向性作用.为了使我部考试工作的主要环节:命题、阅卷、成绩登记及试卷装订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符合本科教学评估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一、命题要求与程序

(一)命题要求

1.考试命题设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学日历”,认真编制《课程考试命题明细表》,做到考试题型、考试内容、课时分布、考分分布安排合理科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试题题型以4—6种为宜,但不得少于4种。

2.考试试题严禁重复使用以往试题,每学期的考题与以往试题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0%。

3.每学期同一门课程准备两套试题,分别用A、B卷命名,可以题型相同,但考题内容不得雷同,要做到题量、难度相当。两套试题,均要有相应的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匹配题等客观题,只需给出参考答案、每小题得分和总分即可,无需另作评分细则。翻译题、释义题、写作题、简答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画图题、论述题等主观题,不仅要给出参考答案,还须给出评分细则。

4.每套试题的题量以在《课程考试命题明细表》拟定考试时间内完成为宜,不宜过多或过少。

5.命题组要对试题的保密工作负责。考试前,任课教师一律不得出复习题或圈定考试范围。

(二)命题及制卷程序

序号

具体要求及流程

1

系主任与课程负责人商议,确定课程命题教师。

2

命题教师根据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或者“课程标准”编制《课程考试命题明细表》由系主任和部主管教学主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据此命题。

3

系主任根据命题要求和《课程考试命题明细表》组织教师命题,命题组对试题内容、评分标准的正确性与合理性进行一级审核,系主任进行二级审核,校外专家三级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报部主管教学主任签字。

4

教学秘书打印样卷,将样卷交命题小组对格式和内容一级审核,系主任二级级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后交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5

经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后的样卷,抽取考卷,并由办公室教学秘书统一填表送印。

6

试卷印制完成后,由部教学行政办公室教学秘书统一领取、封存。

7

基础课部制定考试须知,考场监考按考试须知通知学生,做好考试用具(如耳机、2B铅笔、签字笔、尺子以及试听调频台)的准备。

8

教学秘书将已审核通过的B卷样卷、标准答案与评分细则另行存档,以备补考时使用。

二 、阅卷要求

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2014年修订)和本科合格评估要求,制定以下阅卷规范:

1.所有课程的考试试卷,由各系组织集体阅卷。

2.客观题的阅卷规范: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匹配题,各小题正确的打“√”,错误处下划线标出。

3.主观题的阅卷规范:翻译题、释义题、写作题、简答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画图题、论述题等,完全正确的,打“√”;完全错误的,不打“×”,只标明该题得分为0分;半对的,将错误之处划线标出。所有主观题的小题得分,应先在小题号左侧写出应得分数,但不要写“+”,然后将本大题中各小题得分之和,填写在“得分栏”里,最后抄至试卷表头的“题型得分表”中。

4.无论主观或客观试题,不得出现负分标记。分数务必书写规范,加分准确无误。不能涂改,凡有分数更改处,评卷教师均须在更改处签字。

5.阅卷须用红芯笔,包括评卷人签名。评卷人首页签名必须签全名,从第二份试卷开始只需签姓或者因签姓与同组阅卷教师姓相同,则签姓名中的一个字即可。

6.阅卷人应注意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画或打计算分数的草稿。

7.根据评估要求,每门课程试卷,阅卷工作不得出错。

三、试卷分析撰写基本要求

1.试卷分析的内容

试卷分析主要由试题分析、教学效果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教学的建议等部分组成。

(1)试题质量定性分析评价。内容包括:命题是否符合大纲要求,覆盖面,难易程度,重点突出,题意准确,题型是否全面,题量和分值分布是否合理,命题有无错误等方面评价。

(2)系评价意见。内容包括:对试卷质量和教师所作的分析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3)定性分析评价。由非任课教师进行评价。主要是对教学效果分析。内容包括:第一,学生考试成绩分布情况;第二,从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的掌握、运用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分析;第三从“教”与“学”两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及建议。

(4)部领导签署意见。由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签署。内容包括:分析评价是否准确,是否对改进今后教学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建议。

2.试卷分析的范围

(1)所有课程考核后均须进行试卷分析。

(2)各实践环节课程,任课教师可参照试卷分析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课程考核情况总结。

3.注意事项

试卷分析要认真撰写,如实反映该班级考试情况。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班级的试卷分析,除“试题质量定性分析评价”和 “(系)教研室评价意见”两栏的评价意见外,各班的成绩分析不得雷同。

四、成绩登录方法

各教学班总成绩的分布应合理,有一定的不及格率。总成绩和平时成绩均须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提交,并一式两份打印。

1、总成绩录入

(1)《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按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的比例设定。

(2)《大学英语》按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30%、口语成绩占10%的比例设定。

(3)《大学物理》按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20%、实验成绩占20%的比例设定。

2、平时成绩录入

在教务系统录入时,根据不同课程分别设定相应比例:考勤占平时成绩的40%(考勤成绩按次计算,旷课一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2分);课堂表现占平时成绩的20%(课堂互动中学生的表现情况,平时成绩册中应该有明确记载);作业占平时成绩的40%(应依据学生交作业的次数、质量以及是否抄袭等因素综合得分)。

3、成绩登录要求

(1)请按规定时间录入成绩。不按时提交成绩者或提交后又要求修改者按《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和记载办法》规定执行。

(2)请从教务系统打印成绩单(总成绩和平时成绩)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或集体阅卷负责人签名后,一份交教学秘书,用于部内存档,一份用于试卷装订。

4、注意事项:

(1)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2)经教务处批准,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考生可以缓考;

(3)无故缺考的学生和考试作弊的学生,成绩以零分计。专科取消其正常补考资格。

以上三种情况必须在成绩单“备注栏”中注明。缓考和考试作弊的学生以各二级学院院办提供的信息为准;缺课、缺考学生由任课教师报系办审核认定,各系确认后报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批,确认无误后,教学秘书按照教务处要求组织本科生重修,专科生补考。

五、试卷装订、复核及存档

1.每门课程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装订内容、顺序如下:

(1)封面;

(2)《课程考试命题明细》;

(3)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

(4)考核记录表;

(5)学习情况登记册;

(6)试卷成绩统计表;

(7)试卷质量分析表;

(8)学生成绩单;

(9)A卷样卷(空白卷)或《课程考试说明》;

(10)学生试卷或答题卷(按学号先后顺序排列)。

2.装订:

试卷装订工作由各系组织,教学秘书协助,分工协作。试卷装订要整齐规范,统一用线装,线头不宜超过2公分并要结在封底。

3.复核

试卷装订完后,由各系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试卷的整体质量进行核查,部主管教学领导随机抽查,抽查结果与教师的年终考核与评优挂钩。

复核的内容与要求

(1)试卷装订符合规范;

(2)封面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3)命题明细表是否有误;

(4)成绩统计表是否有误;

(5)试卷质量分析是否合理;

(6)阅卷是否规范;

(7)各题得分与总分计算是否有误;

(8)最终合成成绩是否合理。

4.补考试卷装订:

以卷面考试成绩为准,不再计算平时成绩。装订按各二级学院分课程装订。

六、第三方对考试工作质量的评价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系指定非本课程而同学科的任课教师的高级职称教师或邀请兄弟院校的高级职称教师对我部考试课程进行评价,作为改进今后考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七、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规范解释权归基础课部。

基础课部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