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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的决定

时间:2015-03-31 来源: 作者: 浏览:

基教函【201503

各系、办:

今年10月教育部专家组将对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合格评估进行现场考察。鉴此,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部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基础课部于3月28日召开了部行政会议,就我部本学期抓好课堂教学质量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望各单位在接到文件后,于第五周内就如何开展好本单位的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将责任细化到人,确保在本学期内,我部全体授课教师的课堂授课能力有较为明显的提升,达到本科合格评估的要求,以全面提升我部的教育教学质量。

现将各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质量要求明确到各单位和各主体责任人。请各位主体责任人将具体工作进行落实并于4月7日前完成并上报部教学行政办,任何单位和主体责任人不得拖延。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建武

副组长:李飞

成 员:张银丹、马栓莹、赵旭、李巧莉、岳 丽、蔡东平、华冰鑫、成洁

二、具体实施方案

1、各专业以专职教授为成员,调整各系的教学督导小组,并将名单于4月7日上报部办。(主体责任人:各系主任)

2、以各系的督导小组为单位,各系主任配合,制定本系的讲课过关具体实施计划。(主体责任人:各系主任)

3、本次人人课堂教学过关的时间安排:

(1)从第五周起到本学期停课复习时为第一阶段。在第一阶段,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听课(含在本科班级任课的外聘教师)。(主体责任人:各系主任)

(2)停课复习为第二阶段。对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每人进行一次试讲。(主体责任人:各系主任)

(3)利用暑假期间,进行第三阶段的针对性试讲。(届时再做安排)(主体责任人:各系主任)

三、具体要求与评价标准:

(1)依据陕商院教[2014]46号文的附件1.的标准执行。

(2)督导本学期必须完成听课10节以上,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和听课反馈卡。各系要保持与督导的联系,随时将督导提出的意见和改进建议传达到被听课的教师。(主体责任人:马栓莹)

(3)部领导在本学期的听课要在8节以上。

(4)普通教师每月听课不得少于2节,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和听课反馈卡。并及时将听课反馈卡上交到各系主任处,由各系主任每月向院办上交一次。院办搜集并归档。(主体责任人:各系、院办主任)

(5)新近我部工作的教师,每月听课不得少于3节,尤其是要多听高职称和指导自己教授和副教授的课。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卡。并将自己的听课记录交指导教师进行审阅。(主体责任人:新教师、指导教师)

(6)部办在期中教学检查,对学生调查问卷和期末学生网上评教做好数据搜集工作。并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完成汇总报主管教学的院领导,作为开展具体的帮扶和对我院教师课堂和教学质量的评价依据。(主体责任人:张银丹)

(7)各系要组织教授或课堂教学和质量评价较高的教师开公开课,帮助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授课能力。 (主体责任人:各系主任)

(8)做好今年陕西省和学校组织的教师讲课大赛、学校的优秀教案评选、微课大赛的工作。(主体责任人:各系主任)

本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提升和对教师课堂讲授质量的评估结果作为年终考评评优和绩效发放的依据。

文件的解释权在基础课部院教学工作委员。

基础课部

2015年3月30日